
台湾行(三)







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,常常需要购物,不少人也乐意购物。而导游通常都鼓动游客购物,而且希望买的越来越好。因此,本来是观光与文化旅游往往会变异为购物游,因为在内地,导游靠拿游客购物回扣已经成为不言自明的潜规则。
在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中,没有明确购物这一项。但是在我们出发前,旅行社通过电邮给我们发来了文件,增加了购物的条款。这些条款规定在旅游途中导游将会带我们到购物店的次数与时间,而没有规定购物的数量与花钱的数目。所以,我也就没有把这当回事。其实,在交钱签订旅游合同之后,所有单方面提出的条款都是无效的。但是,考虑到不必搞得不愉快也就没有较真。好在在整个旅游过程中,国旅的导游从来没有提出过购物的事,台湾导游虽然鼓动大家购物,希望大家为台湾经济多作贡献,但是也没有要求游客购买,因为她说过:“到台湾来就是要享受自由。”她确实尊重各人买与不买的自由和买多买少的自由。可是内地的某些人则不同,他们自己购物是他们自己的事情,但是还要督促别人购物,真不知是谁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利。有位与我同龄的男子对我说了不好听的话,遭到我毫不客气的回击:“你有什么权利过问我买与不买?”我还告诉他,中国大妈到日本购买马桶盖和电饭煲,充大款,到国内成笑话,有几个小钱就昏了头!那家伙搞了个没趣。还有一家伙在台北的保时捷钟表店,洋洋得意地说:“我们都买过了,现在轮到你出手了!”我反问他:“这是你规定的吗?你是谁呀?!”说到底,有些人兜里有点钱,买了几件名贵物品,就产生了强烈的优越感,就要表现一下,却忘了对他人应有的尊重。
其实,我并不是不想购物,只是我所要购买的物品与他们不同。只有购买自己或朋友需要的物品才有意义,否则就是浪费。而旅游途中所逛的那些购物店基本上卖的是奢侈品(红珊瑚店、蚕丝被、珠宝、钟表等),而我最想逛的就是书店,特别想将我在台湾出版的图书购几本回来送朋友,但是在高雄与桃园机场的书店都没有见到,其他图书也很少有我需要的,最后在机场书店只买了一本《倪匡传》。

